责无旁贷
词语解释
责无旁贷[ zé wú páng dài ]
⒈ 责:责任;贷:推卸。自己应尽的责任,不能推卸给旁人。
英duty-bound;
引证解释
⒈ 谓自己应尽的责任,无法向旁人推卸。
引《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·清文宗显皇帝实录》:“至 吉尔杭阿 接任巡抚责无旁贷,即应督兵迅图克復 上海 县城,以副委任。”
清 薛福成 《代李伯相议请试办铁路疏》:“盖 刘铭传 以原议之人,始终经理,即待其效于十年以后,尤属责无旁贷。”
杨沫 《青春之歌》第二部第四三章:“挽救民族危亡于倒悬之中,我们青年学生当然责无旁贷。”
国语辞典
责无旁贷[ zé wú páng dài ]
⒈ 自己应尽的责任,没有理由推卸。
引《清史稿·卷四一八·袁甲三传》:「总督程矞采为守土之臣,责无旁贷。」
《儿女英雄传·第一〇回》:「讲到护送,除了自己一身之外,责无旁贷者再无一人。」
近当仁不让 义不容辞